1、音乐表演(演唱、乐器演奏)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的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2、音乐教育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丰富文化艺术知识及较强音乐表演与创作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学校等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级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有:声乐、和声、音乐概论、视唱练耳、器乐演奏、中外音乐史等。
3、音乐学(理论)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音乐史、戏曲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
5、录音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的学生要求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修养,具备深厚的音乐功底,熟知各种录音设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录音理论及技巧,能在广播、电视、电影系统和文化艺术部门从事声音(音响)设计、录制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和声、声学基础、演播室声学与电声学基础、视听语言、电影声音分析、录音制作、声音节日主观评价、声频测量、数字声频原理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