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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招生章程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信息来源:不详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船舶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在南关岭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东街6号。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金融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药品生物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师范类)和影视动画专业在夏家河子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3.办学类型:公办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平方米;生师比1:18;专任教师49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16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608元;图书81万册,生均图书76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因专业特点只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学费为4500元—5000元/人年,住宿费为500元—1000元/人年。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是我校与中兴新思(中兴通讯ICT)合作举办,除学费5000元/年/生外,企业加收培训费50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助学方式。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C.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


D.学校设立的奖学金(2018年标准)


a.校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b.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c.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


d.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e.职业技能奖学金


f.创新奖学金


g.励志奖学金(600元/人/年)


h.学习进步奖学金(500元/人/年)


E.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F.企业设立的奖学金


埃姆特奖学金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B.学校助学金


C.伙食补助


D.勤工助学


E.重大变故补助


F.学费减免


G.校内助学借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的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2019年将按照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确定录取方式。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邮编:116035


电  话:0411-86402285  0411-62614344


86400601转8201、8303、8820、8040


传  真:0411-86419619


网  址:http://zsb.dlvtc.edu.cn


邮  箱:d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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